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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考新政策,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2014贵州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有什么调整2.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3.我想知道2014年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吗?我是辽宁的4.2014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哪些人享受了加分5.2014广西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吗6.2014年的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啊?以下是2013年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起,学科竞赛加分将取消,其他正常应该不会变。三、加分政策有下列情

1.2014贵州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有什么调整

2.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3.我想知道2014年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吗?我是辽宁的

4.2014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哪些人享受了加分

5.2014广西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吗

6.2014年的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啊?

2014高考新政策,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是2013年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起,学科竞赛加分将取消,其他正常应该不会变。

三、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烈士子女。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

(2)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款的考生,省考试院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予累加。

2014贵州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有什么调整

1、你应该属于散居的少数民族,加5分。

2、2014年高考四川省享受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宜宾市兴文县,泸州市的古蔺、叙永、宜宾市的屏山、珙县、筠连五个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高考学生,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其中,对参加文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艺体考生则实行少数民族文考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加分上线;专业成绩上了省控线后,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

而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院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条件为,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当地户籍至今,并且要回当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1、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追问: 我想具体了解一下贵州地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回答: 贵州省2014年少数民族加分 1、贵阳市(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遵义市(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湄潭县、凤岗县、务川县、余庆县、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安顺市(平坝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普定县),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省内外院校投档时总分加20分 2、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省内外院校投档时总分加10分。

我想知道2014年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分吗?我是辽宁的

据扬子晚报11月1日报道,江苏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不变。此前,有传言说江苏2014年高考将取消“小高考”加分。

附: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根据江苏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2014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哪些人享受了加分

1、2014年辽宁省高考,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没有加分,但优先录取。

2、辽宁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包括: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

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2014广西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吗

1、江苏近三年高考享受照顾性加分的考生都在2000多人,2014年人数为2140人,这些考生中大多数人获得加分的原因是源自少数民族身份,为2065人。此外,归侨和华侨子女的人数也占据了较大比重。

 2、 竞赛类加分和国家二级运动员最饱受质疑,也是各省加分政策“瘦身”的重点。江苏省早在2006年就取消了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和省级奥赛及科技创新一等奖考生加10分的政策,此后在奥赛加分和保送环节的政策更是逐年收缩。2014年除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遴选参加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其他获得奥赛各等次奖项的学生,包括数、理、化等6门学科,不再具有高校保送资格。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学生,不再具备高校保送和高考加分资格,这也意味着,高校保送政策就此“关门”。

2014年的广东高考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一)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者,加10分:

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 下列全国竞赛一、二等奖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 下列国际竞赛获奖者: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以上各奖项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教育部均以2011年、2012年、2013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形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能否获得加分或具有保送生资格,以教育部以此形式公布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加20分(均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与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同时进行)、认定的应届考生,加10分,同时规定只有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才适用于此项加分政策。

二、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2011年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2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分。

(二)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三)对烈士子女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四)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五)对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五、同时符合第“一”、“二”、“三”、“四”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或降分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六、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四条第“(一)”点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2014年起,广东高考加分项目从23个减至6个。

取消的17项主要有: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各类科技竞赛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其中最广受瞩目的是原本可以加20分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加分项目被“砍掉”。受舆论质疑的省级优秀学生(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加20分投档的规定也被取消。

2014年高考保留的6个加分项目分别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体育特长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

方案还适当收紧了有关项目的加分范围。如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对原有不加限制的众多的体育比赛项目调整为八个体育比赛专项,即加分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较高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八个传统体育专项。

被称为“高富帅运动”的“三模三电”体育加分项目也于明年取消。“三模三电”指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与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其器材和培训费用不菲。

广东明年高考继续有效的加分项目中,加分分值也大幅度降低,从原来的20分调整为本科最高只能加5分,专科加10分。

文章标签: # 考生 # 子女 # 少数民族